游戏名称当做商标用?——细述网络爆款游戏“疯狂猜成语”商标纠纷案

发布日期:2022-11-17

前言

“疯狂猜成语”是什么,想必我不说,大家也能猜到,是的,就是你想的那样,你没有猜错,就是关于“疯狂猜成语”的游戏。我们先来玩一个小游戏,请大家猜猜以下是什么成语?

恭喜你,答对了,就是“安然无恙”!是不是很简单,那我们再来提高下难度。

请回答,上面这幅图是什么成语,相濡以沫?不对!亲亲你我?不对!是不是没猜出来,转发好友,获得一次提示答案机会,你是不是收到过很多人发送的游戏链接?不要着急,答案后面揭晓。

如果有无数个上面这样的成语让你来猜,再加上反应时间越来越短,是不是很疯狂?如果说这种猜成语小游戏还涉及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是不是更让人抓狂?

一. 背景介绍

A公司于2015年申请“疯狂猜成语”商标,2017年获准注册,注册项目:“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可下载的影像文件;USB闪存盘;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视频游戏卡;计算机游戏软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数据处理设备;磁性数据介质”,注册类别9类。

大概是从2013年起,在网络上开始出现类似“疯狂猜成语”的游戏,之后玩家逐渐增多,在2019年底、2020年初,因为疫情限制出行的影响,很多地方开始居家办公,网络上出现了大量诸如“疯狂猜成语”、“看图猜成语”、“疯狂成语”、“成语无限猜”、“疯学成语”、“成语疯狂猜”等类似名称的猜成语小游戏。

截止到2020年末,仅仅A公司推出的“疯狂猜成语”、“疯狂猜成语2”、“疯狂猜成语3”三款猜成语游戏,累积下载量已经超过2亿多,这还不包括在微信中的各类猜成语小程序用户。借助微信小程序的发展,各类猜成语小游戏在2020、2021年得到极大推广,在这一时期,很多人可能都有收到过微信好友发送的游戏助力链接。然而随着各家猜成语游戏厂商在推广和用户发展上的不断投入,A公司也开始了维权之路,借助已经注册的“疯狂猜成语”商标,开始通过启动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打击其他竞争对手。

我们的客户,由于也使用了类似“成语疯狂猜”、“疯学成语”的表述作为其猜成语游戏的名称,同样也遭遇到了A公司的起诉。

二. 办案经过

客户第一次找到我们是在2020年初,当时因为客户的猜成语APP在应用市场被投诉,那也是我们第一次接触到“疯狂猜成语”商标,当时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商标是否可以依据《商标法》十一条一款提起无效。帮助客户处理完平台投诉后,我们建议客户对该商标提起无效,客户不想主动招惹对方,无效予以搁置。之后该客户很快接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A公司正式起诉我方客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自此我们与客户一起展开了历时两年多的不侵权抗辩之路。

1、商标侵权诉讼一审败诉

作为客户的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单位,我们与客户进行分析讨论后,客户这次选择开始推进“疯狂猜成语”的商标无效,并积极应诉。我们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申请查阅案件材料,进一步补充了部分证据材料和代理词,之后法院安排第三次开庭。

庭审时我们提出以下抗辩观点:

①“成语疯狂猜”等并非商标性使用,仅是作为游戏名称的名称性使用,不能达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特性,不构成商标侵权;

②“疯狂猜成语”注册在第09类的软件等项目上,我们当事人推出的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供的电子游戏服务,应当属于第41类在线游戏服务项目,手机APP仅仅是在线游戏服务的入口,结合用户使用目的为游戏服务,不应当认定为软件商品;

③“疯狂猜成语”及“成语疯狂猜”等均属于对游戏服务内容、功能等特点的描述,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④“疯狂”与“游戏”进行搭配属于游戏行业的常见描述方式,“疯狂”是对“游戏”玩家状态的描述,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并列举如腾讯网转载深圳卫视直播港澳台节目发布文章“美台之间的疯狂游戏要结束了吗?”;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知名网站的天谕手游发布文章“玩家为了玩游戏有多疯狂?跨越半个地球倒时差找队友”类似的新闻、文章等;

⑤猜成语游戏是我国自古以来的文化传统,而基于网络的猜成语游戏也早在“疯狂猜成语”商标申请以前在网络开始流行,结合“疯狂”二字的描述性,因此对于相关公正而言,“疯狂猜成语”或者“成语疯狂猜”都不具有商标性质。

比较遗憾的是,一审法院以涉案注册商标已经注册为由,并未支持我们以上观点,一审判决我们当事人败诉,我们很快提起了上诉。

一审判决节选内容如下:

2、“疯狂猜成语”注册商标被无效

虽然商标侵权诉讼中,法院并未支持我们观点,但是在“疯狂猜成语”商标无效案件中,商评委支持了我们的无效理由,认定涉案商标“疯狂猜成语”,系用作成语闯关游戏的名称,将其用于指定的计算机游戏软件等商品上,仅直接表示了指定商品的内容,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所指的情形,并据此裁定宣告该商标无效。我们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3、商标侵权诉讼二审庭审半年后,做出中止裁定

在二审第一次开庭前,我们依据商评委无效宣告裁定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该案,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并未同意,理由是虽然涉案商标被无效,但是涉案商标已经提起了行政诉讼,涉案商标并没有无效公告,在无效公告之前,涉案商标依然有效,固无需中止审理。该案虽未中止审理,但也迟迟没有二审判决,终于在二审开庭超过半年之后,法院还是裁定中止审理。二审正式中止审理,我们胜诉的希望也在增加。

4、涉案商标确权行政诉讼一审维持无效

在涉案商标确权行政诉讼中,我们寻找补充了更多证据,支撑我们的观点。令人欣慰的是,我们的观点也获得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支持,法院认定“疯狂猜成语”或“成语疯狂猜”均是游戏名称,将其使用在计算机游戏软件类商品上,反映的是商品内容,不具备注册商标应当具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该商标的实际使用也是作为游戏名称使用,而非商标使用,不能因其使用而获得商标的显著性。涉案商标行政诉讼一审维持无效。

5、商标侵权诉讼二审原审原告A公司撤诉结案

在收到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后,我们立即将该判决书作为补充证据,邮寄给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很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反馈,希望能够同意二审被上诉人(原审原告)A公司撤诉,询问我们是否同意。经过分析,虽然即使我们不同意撤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也会直接撤销一审判决,但是考虑到涉案商标在理论上有在行政二审推翻行政一审判决的可能性,如果行政诉讼二审推翻判决,A公司可以就该事由再次起诉我们当事人。如果同意撤诉,则不管后续涉案商标行政诉讼二审是否翻盘,A公司都不能够再次就相同事由对我们提起侵权诉讼,以此将客户从案件中彻底脱离出来,还能避免后续风险。考虑到将客户利益最大化,跟客户分析利弊之后,客户同意A公司撤诉。

从接受客户委托,到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撤诉裁定书,历时两年8个月,本案完美收官。

经查询,涉案商标权利人A公司,在2020年同时起诉了N多家公司,其余案件在一审时,均以原被告之间达成和解结案;至此我们当事人成为唯一一个在“疯狂猜成语”系列案件中没有支付任何调解金而获胜的被告。

三. 案件总结

该案件历时两年之多,历经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商标无效、商标行政诉讼、上诉等各阶段。主要是围绕在“疯狂猜成语”、“成语疯狂猜”是否属于《商标法》十一条一款内容以及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问题进行开展和辩论。,不同的法院给出了不同的观点。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我们当事人获得全面胜利。

知识产权案件,与普通的民商案件的区别在于,普通民商案件一般时间较短,而知识产权案件,往往可能还涉及行政裁决、无效、行政诉讼等程序,每一个程序都可能会影响案件的结果,因此知识产权案件大多具有历时时间长,附带案件的等特点,长时间的诉讼也是对当事人、对办案律师的一个严重考验。本案中,客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我们能够坚持到底的保障,当然,最终我们也给了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卷。

该案件也给了我们一个风险提示,很多互联网公司,在给软件进行命名时,很多时候为了能够体现其游戏内容等特点,将游戏名称与游戏内容等进行结合,然后将之申请注册为商标。虽然该商标对于用户而言更加直观,能够迅速帮助用户找到游戏和了解游戏,但同时也给企业埋下一个风险。因为这恰恰是《商标法》十一条所限定的禁止注册的情形,甚至可能是《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限制情形。不仅仅是互联网领域,任何一个领域都可能会存在类似的风险,因此企业在命名商标时,一定要包含其特有的显著性部分以防出现误认的情况。

案件的过程大概是这样,大家还记得上面第二个猜成语吗,答案是“郁郁青青”,你猜对了吗?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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