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问原创 | 十问《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0-02-27

作者:杜袁成律师 | 安徽知问律师事务所

(本文3300字,阅读约需6分钟)


近期,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随后就《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十问十答,但笔者对此仍有诸多疑惑,粗略提出如下十问,以期业内同行共同探讨:


一问

原文:到2022年,涵盖专利导航与布局、专利申请与维护……有机融合。到2025年,高校专利质量明显提升,专利运营能力显著增强,部分高校专利授权率和实施率达到世界一流高校水平。


:“部分高校专利授权率和实施率达到世界一流高校水平”,是否如下文增加申请前的评估程序等节点,倒逼减少专利申请量,降低分母,来提高授权率,提高专利转化率?毕竟专利授权数量的减少也会相应提高专利转化的实施率……况且还有多份专利“打包”转化处理方式。从数据上提高专利转化率,似乎很容易。


二问

原文:1.健全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高校要成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领导小组…….积极贯彻《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形成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融合的统筹协调机制。已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的高校,要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贯彻《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如何切实规范操作每一项?考虑到高校科研人员(含学生)众多,实际管理上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和财力,如何落地,如何避免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过程中普遍出现的形式化的老路,避免重蹈前辙,是一个大难题。



三问

原文:2.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高校应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在项目立项前,进行专利信息、文献情报分析,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确定研究技术路线,提高研发起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项目研究领域工作动态,适时调整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及时评估研究成果并形成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前,要以转化应用为导向,做好专利布局、技术秘密保护等工作,形成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清单;项目结题后,……申请。


:重大项目专利从申请到运用的全过程,的确每个节点都要重视,但是高校具体如何操作,大多数高校专利管理人员不清楚。尤其是管控节点增多,费用将大幅提高,简单的一个FTO少则上万,这些费用如何解决?基于专利申请授权及转化运用的不确定性,借助目前风行的风险代理降低前期费用的模式,很可能导致优质代理机构不愿介入。


四问

原文:3.逐步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高校应从源头上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管理与服务……未经单位允许,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从事创办企业等行为。涉密职务科技成果的披露要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


:未经单位允许,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从事创办企业等行为,这一点跟《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相比较保守,是否不利于扩大高校专利的转化途径?或者仅是强调任何利用高校职务科技成果的行为(包括商业性使用)均需要“单位允许”,在权属清晰的前提下进行?


五问

原文:4.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有条件的高校要加快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等事项,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评估工作可由本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技术转移部门)或委托市场化机构开展。对于评估机构经评估认为不适宜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因放弃申请专利而给高校带来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可依法依规免除其放弃申请专利的决策责任。对于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项目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允许合同相关方自主约定是否申请专利。


:限于高校财政能力或评估专业水平,是否会出现滥用“不适宜申请,请驳回”的情况?如何认定相关责任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是否会导致责任人的不作为,发生应该申请而未申请的风险?是否会倒逼发明人与企业合作申请(因为横向课题可能不需要申请前评估确认)或其他规避路径,变相提高转化率,却导致高校国有资产流失?


六问

原文:5.明确产权归属与费用分担。允许高校开展职务发明所有权改革探索,并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充分发挥产权奖励、费用分担等方式的作用,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发明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专利申请评估后,对于高校决定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鼓励发明人承担专利费用。高校与发明人进行所有权分割的,发明人应按照产权比例承担专利费用。不进行所有权分割的,要明确专利费用分担和收益分配;高校承担全部专利费用的,专利转化取得的收益,扣除专利费用等成本后,按照既定比例进行分配;发明人承担部分或全部专利费用的,专利转化取得的收益,先扣除专利费用等成本,其中发明人承担的专利费用要加倍扣除并返还给发明人,然后再按照既定比例进行分配。专利申请评估后,对于高校决定不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高校要与发明人订立书面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允许发明人自行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权归发明人所有,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承担,专利转化取得的收益,扣除专利申请、运维费用等成本后,发明人根据约定比例向高校交纳收益。


:这项规定旨在强调专利权属与专利费用分担相对应。然而,对于经过评估可以申请专利,高校为降低高校负责人的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否会导致高校承担全部专利费用,不愿进行所有权分割?“发明人承担的专利费用要加倍扣除并返还给发明人”,是否会引导高校实行要求发明人承担50%专利费用的内部政策?发明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能否解决专利申请质量问题?是否会出现该申请却不申请的损失和浪费?更重要的是,高校与发明人进行所有权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参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对于经专利申请评估确认不进行专利申请的职务科技成果,高校需要依照何种法定程序才能避免背负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责任?


七问

原文:6.加强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鼓励高校与第三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或机构合作,并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中给予第三方专业机构中介服务费。鼓励高校与地方结合,围绕各地产业规划布局和高校学科优势,设立行业性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中给予第三方专业机构中介服务费”,是否是明显引导“风险代理”?该引导是否考虑到除了国家队以外的大多数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承担风险能力?


八问

原文:8.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支持高校通过学校拨款、地方奖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等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用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运营等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工作以及技术转移专业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形成转化收益促进转化的良好循环。


: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如何设立,怎么运行,何时出台相应的细则?还是各高校各显其能?


九问

原文:10.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高校要以优化专利质量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导向,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可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人或团队予以奖励。


:“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那么在上文“强化政策引导:发挥资助奖励”中的“资助”,表现在哪些方面?是只保留“奖励”而取消所有“资助”吗?


十问

原文:创新许可模式。鼓励高校以普通许可方式进行专利实施转化,提升转化效率。支持高校创新许可模式,被授予专利权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的专利,可确定相关许可条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运营相关平台发布,在一定时期内向社会开放许可。


:鼓励高校以普通许可方式进行专利实施转化,是否要提升普通许可的地位?其他科技部门及其他机构的配套政策是否需要相应调整变化,比如高新企业申报,不能仅只有专利转让才能被认可?国家知识产权运营相关平台显然也是上文提及的“第三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之一,其是否会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经营利益上产生冲突?


提了这么多的问题,归根到底,是期望作为IP行业一分子,能够为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推动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取得新进展,尽一份力,期望相关政策真正能落地实施,归本正源。还请各位看客“恕我直言”!



作者简介


杜袁成律师

安徽知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专利代理师,安徽省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安徽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成员。

杜袁成律师是2015年度全国专利民事诉讼榜排名第一的律师团队的主要成员之一,多次为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等高校科研单位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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