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途两件代理案件入选最高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22)摘要

发布日期:2023-04-24

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年度报告(2022)摘要,瑞途律师事务所主任蒋海军律师和商标品牌法律事务部总监胡锋锋律师代理的南京德尔森电气有限公司与美弗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22)最高法民再1号】、副主任陈静律师和合伙人李维朝律师代理的福州百益百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点挂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张守彬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2021)最高法知民终1066号】入选。

本年度报告从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梳理出43个法律适用问题。

陈静律师和李维朝律师代理的福州百益百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点挂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张守彬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2021)最高法知民终1066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专利权利人主张以侵权人对外宣传的经营规模作为损害赔偿计算依据,侵权人抗辩该经营规模属于夸大宣传、并非经营实绩,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实际侵权经营规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该对外宣传的经营规模作为损害赔偿计算依据。

蒋海军律师和胡锋锋律师代理的南京德尔森电气有限公司与美弗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22)最高法民再1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将同业经营者的工程图片中的商标换成自己的商标,并将工程图片当作自己的工程成功案例印制在产品宣传册上进行宣传,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截至目前,瑞途知问团队已有三件代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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