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软件许可证系列译文——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2-07-14

翻译:陈成、戎宸  审校:李维朝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版本3,2007年6月29日

版权所有©2007自由软件基金会

每个人都可以复制和分发本许可证文档的完整副本,但不允许更改它。


【序言】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是一个用于软件和其他类型作品自由的、“著佐权”许可证。

大多数软件和其他实用作品的许可证旨在剥夺你分享和更改作品的自由。相比之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保证你分享和更改程序所有版本的自由——以确保它仍然是所有用户的自由软件。我们,自由软件基金会,在我们的大多数软件中使用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它也适用于作者以这种方式发布的任何其他作品。你也可以将其应用于你的程序。

当我们谈论自由软件时,我们指的是自由使用,而不是免费使用。我们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确保你有分发自由软件副本的自由(如果你愿意,可以收取费用),你可以收到源代码或可以根据需要获取源代码,你可以更改软件或在新的自由程序中使用软件的一部分,并且你知道你可以做这些事情。

为了保护你的权利,我们需要防止他人剥夺你的这些权利或要求你放弃这些权利。因此,如果你分发或修改软件副本,你负有相应责任:尊重他人自由的责任。

例如,如果你分发此类程序的副本,无论是免费还是收费,你都必须将你获得的相同自由传递给接受者。你必须确保他们也接收或可以获得源代码。你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这样他们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

使用GNU GPL的开发人员通过两个步骤保护你的权利:(1)声明软件的版权,以及(2)向你提供本许可证,授予你复制、分发和/或修改软件的法律许可。

为了保护开发者和作者,GPL明确解释了自由软件没有担保。为了用户和作者的利益,GPL要求修改后的版本被标记为已更改,这样它们的问题就不会被错误地归咎于以前版本的作者。

某些设备被设计成拒绝用户在其内部安装或运行软件的修改版本,尽管制造商可以这样做。这与保护用户更改软件的自由的目的根本上不兼容。这种滥用的系统性模式发生在供个人使用的产品领域,而这正是最不可接受的地方。因此,我们设计了这个版本的GPL来禁止这些产品的做法。如果这些问题在其他领域出现,我们随时准备在GPL的未来版本中将此条款扩展到这些领域,以保护用户的自由。

最后,每个程序都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各国不应允许专利限制通用计算机上软件的开发和使用,但对于那些这样做的国家,我们希望避免应用于自由程序的专利可能使其有效地成为专有的特殊危险。为了防止这种情况,GPL确保专利不能被用来使程序非自由。

复制,分发和修改的确切条款和条件如下。


【条款及条件】

0. 定义

“本许可证”是指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第3版。

“版权”也指适用于其他类型作品(如半导体掩码)的类似版权的法律。

“本程序”是指根据本许可证许可的任何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每个被许可人都被称为“你”。“被许可人”和“接受者”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修改”作品是指以需要版权许可的方式复制或改编全部或部分作品,而不是制作副本。由此产生的作品称为前作的“修改版本”或“基于”前作的作品。

“受保护的作品(covered work)”是指未经修改的程序或基于本程序的作品。

“传播”作品意味着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对作品进行任何可能使你根据适用的版权法承担直接或次要侵权责任的事情,除非在计算机上执行或修改私人副本。传播包括复制、分发(无论是否修改)、向公众提供,以及在某些国家/地区的其他活动。

“传送”作品是指使其他方能够制作或接收副本的任何类型的传播。仅仅通过计算机网络与用户互动,而不传输副本,并非本文所指的传送。

交互式用户界面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只要它包含一个方便且醒目的可见功能,即(1)显示适当的版权声明,并且(2)告诉用户对作品没有担保(除非提供担保),被许可人可以根据本许可证传送作品,以及如何查看本许可证的副本。如果界面显示用户命令或选项(如菜单)的列表,则列表中的突出选项满足此条件。


1. 源代码

作品的“源代码”是对作品进行修改的首选形式。“目标代码”是作品的任何非源代码形式。

“标准接口”是指由公认的标准组织定义的官方标准接口,或者在为特定编程语言指定的接口的情况下,在使用该语言的开发人员中广泛使用的接口。

可执行作品的“系统库”包括除整个作品以外的任何内容,这些内容(a)以正常形式和主要组件打包在一起,但不是该主要组件的一部分,并且(b)仅用于与主要组件一起使作品可用,或实现某些已经向公众公开源代码的标准接口。 “主要组件”在这里指的是运行可执行程序的特定操作系统(如果有)的主要关键组件(内核、视窗系统等),或者用于生成该可执行程序时使用的编译器,或运行该可执行程序的目标代码解释器。

目标代码形式的作品的“相应源代码”是指生成、安装和(对可执行程序而言)运行目标代码和修改该作品所需的所有源代码,包括控制这些活动的脚本。但是,它不包括作品的系统库,或通用工具或在执行这些活动时不经修改地使用的那些不包括在程序中的普遍可用的自由软件。例如,相应源代码包括与作品的源文件关联的接口定义文件,以及用于共享库和动态链接子程序的源代码,这些子程序是专门设计需要的,例如,这些子程序与作品的其他部分之间通过紧密的数据通信或控制流来工作。

相应的源代码不必包含用户可以从相应源代码的其他部分自动生成的内容。

源代码形式作品的相应源即其本身。


2. 基本许可

根据本许可证授予的所有权利均在本程序的版权条款内授予,并且在满足所述条件的情况下不可撤销。本许可证明确确认你无限制地运行本程序的未经修改版本的许可。运行受保护的作品的输出,仅当其内容构成一个受保护的作品时,才会为本许可证所约束。如版权法所赋予的,本许可证承认你的合理使用的权利或版权法规定的其他同等权利。

只要你的许可证仍然有效,你可以无条件地制作、运行和传播你未传送的受保护的作品。你可以将受保护的作品传送给他人,其唯一目的是让他们专门为你进行修改,或为你提供运行这些作品的工具,前提是你在传送你不控制版权的所有材料时遵守本许可证的条款。因此,那些为你制作或运行受保护的作品的人必须在你的指示和控制下完全代表你行事,并禁止其在双方关系之外制作任何你享有版权的材料的副本。

仅当满足后文所述条件时,其他各种情况下的传送才是允许的。不允许再许可行为,而第10条的存在使再许可变得没有必要。


3. 保护用户的合法权利免受反规避法的侵害

根据任何履行1996年12月20日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版权条约第11条规定的义务的适用法律,或禁止或限制规避此类措施的类似法律,任何受保护的作品都不得被视为有效技术措施的一部分。

当你传送受保护的作品时,你放弃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任何法律权力(legal power),只要这种规避是通过对受保护的作品行使本许可证下的权利而实现的。你即已表明没有意图通过限制用户操作或修改受保护的作品来确保你或第三方关于禁止规避技术手段的法定权利。


4. 传送完整副本

你可以通过任何媒介发布你接收到的本程序源代码的完整副本,只要你显著而适当地在每个副本上发布一个合适的版权声明;完整地保留本许可证和任何按照第7条加入的非许可性条款;完整地保留所有的不担保声明;并随本程序给所有的接受者一份本许可证的副本。

你可以免费或收费传送副本,你也可以提供技术支持或者责任担保来收取费用。


5. 传送修改后的源代码版本

你可以以源代码的形式传送基于本程序的作品,或基于本程序的修改的内容,除满足第4条外还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 作品必须带有醒目的修改声明及相关日期。

b) 作品必须带有醒目的声明,指出它是在本许可证以及任何符合第7条的附加条件下发布的。这一要求修改了第4条关于“完整保留声明”的要求。

c) 你必须把整个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向任何获取副本的人按照本许可证许可。本许可证及符合第7条的附加条款一起适用于整个作品及其所有部分,无论是以什么形式打包的。本许可证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许可该作品,但如果你单独地收到这样的许可,本许可证不会使这种许可失效。

d) 如果作品具有交互式用户界面,则每个界面必须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但是,如果本程序有交互式界面但不显示适当法律声明,则你的作品不需要显示这些法律声明。

在一个存储或分发媒介的某一卷中或附加在该卷上的由受保护的作品和其他单独且独立的作品汇编而成的作品,在性质上不是受保护的作品的自然延伸,也没有与受保护的作品组合成更大的程序,如果汇编作品及其所产生的版权没有用来限制使用者使用该汇编作品或其合法权利超出该单个作品所允许的范围,则该汇编作品被称为“聚合物”。将一个受保护的作品包含在一个聚合物中并不导致本许可证适用于聚合物的其他部分。


6. 传送非源码形式的副本

你可以按照第4、5条规定以目标代码形式传送受保护的作品,同时在本许可证规范下以如下方式之一传送机器可读的对应源代码:

a)在实体产品(包括物理分发媒介)中或体现在实体产品中传送目标代码,并伴随着将相应的源代码固定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物理介质上。

b)在实体产品(包括物理分发媒介)中或体现在实体产品中传送目标代码,并附有一份至少三年有效的书面承诺,并且只要你为该产品提供备件或客户支持服务,就一直有效。向任何拥有目标代码的人提供(1)本许可所涵盖的产品中所有软件的相应源代码的副本,拷贝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物理介质上,其价格不超过你实际传送源代码的合理成本,或者(2)从网络服务器上免费获取相应的源代码副本的渠道。

c)传送目标代码的单个副本,并附上提供相应源码的书面承诺。此替代方案仅在偶尔和非商业性的情况下被允许,并且仅当你收到目标代码是附有此类符合第6条b)项规定的承诺。

d)通过访问指定的地点的形式传送目标代码(免费或收费),并在同样的地点以同样的方式提供对相应源代码的访问,且不额外收费。你不需要要求接受者在复制目标代码的时候一道复制对应的源代码。如果复制目标代码的地点是网络服务器,对应的源代码可以在另外一个支持相同复制功能的服务器上(由你或者第三方运营),只要你在目标代码旁边明确指出在哪里可以找到对应的源代码。无论对应源代码的服务器在哪里,你都有义务确保它在满足这些要求所需的时间内是可用的。

e)用点对点传输传送目标代码,你需要告知其他的节点,目标代码和对应的源代码在哪里按照第6条d)项的形式向大众免费提供。

目标代码的可分离部分,其源代码被排除在作为系统库的相应源代码之外,不需要包括在传送目标代码作品中。

“用户产品(User Product)”指:(1)“消费品”,即通常用于个人的、家庭的或家具用途的有形个人财产;或者(2)为安装于住宅而设计或出售的任何物品。在确定一个产品是否是消费品时,有疑问的情况应以有利于覆盖范围的方式解决。对于特定用户收到的特定产品,“正常使用”是指该类产品的典型或常见用途,而不管特定用户的状况或特定用户实际使用或期望或被预期使用该产品的方式。一个产品是消费品,无论该产品是否有大量的商业、工业或非消费用途,除非这些用途是该产品的唯一重要使用方式。

用户产品的“安装信息”指安装和运行该用户产品中的受保护的作品的修改版所需要的任何方法、流程、授权密钥和其他信息,该修改版来自于受保护的作品的源代码的修改。该信息必须足以确保修改后的目标代码的持续运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仅因为进行了修改而被阻止或干扰。

如果你根据本条在用户产品中,或与用户产品一起,或专门用于用户产品,传送目标代码程序,而在传送过程中,作为交易的一部分,用户产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永久地或在一定时期内(无论此项交易如何定性)转移给了接受者,根据本条传送的对应源代码必须包含安装信息。但是如果你或者任何第三方都没有保留在用户产品上安装修改过的目标代码的能力(比如程序被安装在了ROM上),那么这项要求不适用。

提供安装信息的要求并不要求为接受者自行修改或安装过的程序,或者修改或安装该程序的用户产品,继续提供支持服务、担保或升级。当修改本身实质地、负面地影响了网络的运行,或者违反了网络通信的规则和协议时,可以拒绝其联网。

根据本条传送对应源代码和提供安装信息,必须以公共的文件格式发布(并存在可用的公开源码的处理工具),不得对解压缩、读取和复制设置任何密码。


7. 附加条款

“附加许可”是通过对本许可证的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例外处理来补充本许可证条款的条款。适用于整个程序的附加许可应被视为包含在本许可证中,只要它们在适用法律下有效。如果附加许可仅适用于程序的一部分,则该部分可以在这些许可下单独使用,但整个程序仍受本许可证的约束,而不考虑附加许可。

当你传送受保护的作品的副本时,你可以选择从该副本或其任何部分删除任何附加许可。(附加许可可以写明在某些情况下要求你修改作品时删除该条款。)当你在受保护作品中添加你拥有或能够给予适当版权许可的材料时,你可以在这些材料上添加附加许可。

尽管本许可证有其他规定,但对于你添加到受保护的作品中的材料,你可以(如果你获得该材料的版权所有者的授权)通过以下条款补充本许可证的条款:

a) 与本许可证第15条和第16条不同的不提供担保或限制责任;或

b) 要求在该材料或包含该材料的作品所显示的适当法律声明中保留特定的合理法律声明或作者署名;或

c) 禁止歪曲该材料的来源,或要求以合理的方式标记该材料的修改版本以区别于原始版本;或

d) 限制为宣传目的使用该材料的许可人或作者的姓名或字号;或

e) 拒绝授予商标法下使用某些商号、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权利;或

f) 要求任何向接收方传送材料(或其修改版本)时附加了合同预设责任的人向该材料的许可人和作者作出赔偿,这些合同预设责任直接强加给了这些许可方和作者。

所有其他非许可性附加条款均被视为第10条所指的“进一步限制”。如果你收到的程序或其任何部分包含声明,声明它受本许可证的约束,却补充了进一步限制的条款,你可以删除该条款。如果许可文档包含进一步的限制,但允许根据本许可证进行再许可或传送,你可以添加受该许可文档条款约束的材料到受保护的作品中,前提是进一步的限制在此类许可或传送后不再有效。

如果你根据本条向受保护的作品添加条款,则必须在相关源文件中放置适用于这些文件的附加条款的说明,或指示在哪里可以找到适用的条款的声明。

附加条款,无论是许可性的还是非许可性的,都可以以单独书面许可证的形式声明,或作出例外声明; 上述要求在两种情况下均适用。


8. 终止

除非本许可证明确授权,你不得传播或修改受保护的作品。任何以其它方式传播或修改受保护的作品的企图均为无效,并且将自动终止你在本许可证下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根据第11条第3款所授予的任何专利授权)。

然而,如果你停止了所有违反本许可证的行为,你从特定版权所有人处获得的许可恢复:(a)暂时恢复,除非且直到该版权所有人明确终止你的许可,或(b)永久恢复,如果版权所有人没能在你停止违反本许可证后的60天内以合理的方式通知你存在违反本许可证的行为。

此外,如果某一特定版权所有人通过合理方式通知你违反本许可,并且这是你第一次从该版权所有人处收到违反本许可证(对任何作品)的通知,并且你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纠正了该违反行为,则该版权所有人将永久恢复对你的许可。

当你的权利根据本条被终止时,已经从你那里根据本许可证获得副本和权利的他方的权利不会因此终止。在你的权利已被终止且未永久恢复之前,你没有资格根据第10条获得相同内容的新许可。


9. 不以拥有副本为前提的接受

你并不被要求接受本许可证来接收或运行本程序的副本。仅仅由于使用点对点传输来接收副本而发生的受保护的作品的附属传播同样不要求接受。然而,除了本许可证没有别的能授予你传播或修改任何受保护的作品的许可。如果你不接受本许可证,这些行为将侵犯版权。因此,如果你修改或者传播受保护的作品,那么表明你接受本许可证。


10. 下游接受者的自动许可

每次你传送受保护的作品,接受者都自动从原许可人处获得一项许可,即根据本许可证运行、修改和传播该作品。你不负责强制第三方遵守本许可证。

“实体交易”,是指转移一个组织的控制权,或者实质上转移一个组织的全部资产,或者再分立一个组织,或者合并一个组织的交易。如果受保护的作品的传播源于实体交易,则获得该作品复制件的交易各方,也同时获得了该当事人的利益相关的前任已经获得的或者能够根据前款的规定给予的对该作品的任何许可,以及在利益相关的前任拥有或者通过合理努力能够得到该作品的前提下,从该前任处占有该作品的相应源代码的权利。

你不能对行使本许可证下授予或确认的权利强加任何进一步的限制。例如,你不能对行使本许可证下授予的权利强加许可费、使用费或其它费用,并且你不能提起诉讼(包括诉讼中的交叉诉讼或反诉),声称任何专利权因制造、使用、销售、许诺出售或进口本程序或其任何部分而被侵犯。


11.专利

“贡献者”,是指在本许可证下授权使用本程序或本程序所基于的作品的版权所有人。依此方式获得授权的作品,称为贡献者的“贡献者版本”。

一个贡献者的“必要专利权”是贡献者所拥有或控制的所有专利权,不论是已经获得的或是以后获得的,这些专利权会被本许可证许可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其贡献者版本的某种方式所侵犯,但不包括仅仅由于对贡献者版本的进一步修改而被侵犯的专利权。就本定义而言,“控制”包括以与本许可证要求一致的方式授予专利再许可的权利。

每一贡献者根据贡献者的必要专利权授予您一项非独占性的、世界范围的、免使用费的专利许可,以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或以其他方式运行、修改及传播其贡献者版本的内容。

在以下三款中,“专利许可”是指不行使专利权的明示的约定或者承诺,不论其名称如何(例如明确允许实施某项专利、不对专利侵权提起诉讼的约定)。“授予”某一方当事人这样的专利许可,是指作出不对该当事人行使专利权的约定或者承诺。

如果你明知依赖于专利许可传送受保护的作品,并且该作品的相应源代码不能供任何人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通过公共网络服务器或其他易于获取的方式免费复制,则你必须(1)使相应源代码可以获得,或(2)放弃从该特定作品的专利许可中获得的利益,或(3)以符合本许可证要求的方式,将专利许可授予下游接受者。“明知依赖于”是指你实际上知道,如果没有专利许可,你在一个国家传播该受保护的作品,或者你的接受者在一个国家使用该受保护的作品,将会侵犯你有理由相信是有效的该国一项或多项可确认的专利权。

根据或涉及某一次交易或安排,如果你传送受保护的作品或通过促成传送受保护的作品进行传播,并且向部分获得受保护的作品的当事人授予专利许可,授权他们使用、传播、修改或传送受保护的作品的特定副本,则你授予的专利许可将自动扩展至受保护的作品和基于受保护的作品的作品的所有接受者。

如果一项专利许可在其覆盖范围内不包括、禁止行使本许可项下明确授予的一项或多项权利,或以不行使本许可证下明确授予的一项或多项权利为条件,则该专利许可具有“歧视性”。如果你是与从事软件分销业务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的一方,根据该协议,你需要根据传送作品的活动程度向该第三方支付报酬,并且该第三方将向从你处获得受保护的作品的任何一方授予歧视性专利许可,(a)该许可与传送的受保护的作品的副本(或利用这些副本制作的副本)有关,或者(b)主要为了并且涉及包含受保护的作品的特定产品或汇编,则你不得传送受保护的作品,除非你在2007年3月28日之前达成该协议或授予专利许可。

本许可证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解释为排除或限制你根据适用的专利法律可能获得的任何默示许可或其他侵权抗辩。


12.不放弃他人的自由

如果强加于你的条件(无论以法院命令、协议或其它方式)与本许可证相抵触,它们不免除你应遵守本许可证的义务。如果你不能在同时履行你在本许可证下的义务以及任何其它相关义务的情况下传送受保护的作品,则结果是你根本就不能传送受保护的作品。例如,如果你同意了一些条款,该条款规定你有义务向你传送本程序的对象收取使用费以进一步传送给该对象,则你同时满足该等条款以及本许可的唯一方法是完全停止传送该程序。


13.和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一起使用

尽管本许可证一些其他条款,你有权把任何受保护的作品和基于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3版许可的作品链接或组合成一个组合作品,并且传送该组合作品。本许可证的条款仍然对受保护的作品有效,但是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13条关于通过网络交互的特别要求会适用于整个联合体。


14.本许可证的修订版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不时出版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订版本和/或新的版本。该等新版本将秉承当前版本的精神,但在细节上可能有所不同,以解决新的问题或关切。

每个版本都有一个单独的版本号。如果本程序指定适用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某一编号版本“或任何后续版本”,你可以选择遵循由自由软件基金会所发布的该编号版本或任何后续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本程序没有指定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版本号,您可以选择由自由软件基金会所发布的任何版本。

如果本程序指定由代理人决定可使用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未来版本,则该代理人公开发表的接受某一版本的声明将永久授权你为本程序选择该版本。

新的许可版本可能会给予你额外的或不同的许可。但是,你选择遵循新的许可证版本并不会向任何作者或版权所有人强加任何额外义务。


15.不提供担保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程序不提供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规定,版权所有人和/或其他各方“按原样”提供本程序,不附带任何类型的担保,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和适用于特定用途的默示担保。本程序的质量和性能的全部风险由你承担。如果本程序存在缺陷,你应承担所有必要的维护、修理或改正的费用。


16.责任限制

除非适用法或书面协议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按许可证条款修改和发布本程序的人都不对你的损失负有任何责任。包括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本程序引起的任何一般损失、特殊损失、偶然损失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数据、数据偏差、或者你或第三方遭受的损失或者本程序不能和其他程序协调运行等)。即使版权所有者和其他人事先已经得知有发生上述损失的可能性也不例外。


17.第15条和第16条的解释

如果上述规定的不提供单担保和责任限制的声明根据其条款不能被赋予本地法律效力,审查法院应适用最接近绝对放弃与本程序相关的所有民事责任的本地法律,除非本程序副本附带的担保或责任承担是有偿的。

条款和条件结束


【如何将这些条款应用在你的新程序中?】

如果你要开发一个新的程序,并且你希望它能最大限度地为公众所用,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成为人人都可以在这些条款下重新发布和修改的自由软件。

要做到这一点,请在程序中附加以下声明。最安全的做法是将它们附加在每个源文件的开头,以最有效地声明排除担保;每个文件至少应有“版权”行和指向找到完整声明位置的提示。

<一行给出程序的名称和其用途简介。>

版权(C)<年份><作者姓名>

这个程序是自由软件:你可以根据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第3版,或者(由你选择)任何后续版本的条款下重新发布和/或修改它。

本程序发布的目的是希望它将会有用,但没有任何担保;甚至没有关于适销性或适用于特定用途的默示担保。更多细节见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您应该与本程序一起收到一份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副本。如果没有,请参阅< http://www.gnu.org/license/>。

同时附上如何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件与你联系的信息。

如果本程序进行终端交互方式运行,请在交互式模式开始时,输出以下提示:

<程序> 版权所有(C) <年份> <作者姓名>

本程序不负任何担保责任,欲知详情请输入'show w'。

这是一个自由软件,欢迎你在特定条件下再发布本程序;欲知详情请输入'show c'。

所假设的指令'show w'与'show c'应显示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应条款。当然,你可以使用其他程序指令;对于图形用户界面,你可以使用“关于”提示窗体。

如有需要,你还应该取得你的雇主(如果你的工作为程序员)或学校就本程序所签署的“版权放弃承诺书”。欲知这方面的详情,以及如何应用和遵守GNU通用公共许可证,请参考http://www.gnu.org/licenses/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授权不允许你将本程序合并到私有程序中。若你的程序是一个子程序库,你可能认为允许私有程序链接该库会更有用。如果这是你所想做的,请使用GNU 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LGPL)代替本许可证。但这样做之前,请阅读<http://www.gnu.org/philosophy/why-not-lgpl.html>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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