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途原创 | TCL购买奥马电器的股份为何要经过反垄断审查?

发布日期:2021-04-25

编者按: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反垄断工作“大年”,后续国家会进一步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提升反垄断监管能力水平。反垄断正在成为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重点问题。对于大企业来说,在进行合并重组并购等重大决策,以及筹划新的商业运作模式时,借助专业法律机构进行反垄断合规审查,应成为必要程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巨额处罚。


对于小企业来说,反垄断给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强大的法律武器,当遭遇行业龙头企业不公平竞争时,启用反垄断以及不正当竞争的这一武器,也许能事半功倍。


后续我们将通过案例逐个讲解反垄断的相关内容。

近日,奥马电器控制权之争,引发网友关注。究竟是李东升代表的TCL,还是目前的实控人赵国栋,或者蔡拾贰、张炅,到底谁能获得最终的控制权,尚不得而知,但是吃瓜群众纷纷表示见识了资本的威力。在资本面前,众多低市值上市公司似乎很容易被强行收购。很多人不禁疑惑,在强大的资本面前,低市值上市公司这么容易被强行改变命运吗?低市值上市公司有什么法律武器能进行自我保卫吗?




2021年4月21日,据商务部反垄断局消息,惠州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进入公示期,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30日。




随后就有客户过来询问,为何TCL收购奥马电器的股份,还要经过反垄断审查呢?二级市场上的股票不是自由流通的吗?

说到这一点,我们先普及一个法律概念,叫“经营者集中”。什么叫经营者集中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根据反垄断法上述规定,TCL通过取得股权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就属于经营者集中,所以要经过反垄断审查。

那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权就必须进行反垄断审查吗?张三收购隔壁老王的包子铺也没有经过反垄断审查啊。

这里我们继续解释,什么样的收购需要经过反垄断审查。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我们看看奥马电器的营业额是多少,因为其2020年的年报未正式公布,根据其2020年中报显示,奥马电器国内半年收入已经达到了30.95亿元,明显超过20亿,TCL的收入就更不用说了,所以TCL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份的方式取得奥马电器的控制权,需要经过反垄断审查(至于前面说的张三收购隔壁老王的包子铺要不要反垄断审查,你猜他的包子铺一年能卖20亿不?)。给你们看看它的公示表:




那么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能否通过反垄断审查呢?可以私下找本大仙,本大仙给你算一卦告诉你答案。

什么?我没说在强大的资本面前,低市值上市公司这么容易被强行改变命运吗?低市值上市公司有什么法律武器能进行自我保卫吗?

请自行回到前面文中寻找答案。

如有问题,敬请与作者联系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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