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途原创 | 浅谈机械领域专利申请说明书附图的处理

发布日期:2020-07-14

机械领域的专利申请文件通常包括说明书附图,以用于配合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是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说明书附图旨在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观地、形象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在机械领域专利申请中,说明书附图的说明作用更加突出。本领域技术人员、审查员、专利代理师和专利检索分析师等,在阅读机械领域的专利文件时,往往首先依据说明书附图主要展示的内容,对发明创造的内容形成整体的、直观的认识,而这种整体的、直观的认识能够直接地为阅读者带来期待感和认知缓冲期,从而减少阅读者对于大篇幅文字的主观抗拒,帮助阅读者快速、准确地把握发明创造的技术逻辑,寻找到关键信息内容。

说明书附图像是专利文件的“脸面”。当阅读者打开一件专利文件时,如果其说明书附图内容简单、形式简陋,将极大地增加阅读者的厌恶感,使得阅读者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产生怀疑。相反,富有美感、内容翔实的说明书附图,往往能增加阅读中对专利内容的好感和信任。

因此,对于机械领域的专利代理师而言,说明书附图的处理是最基础的技能,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说明书附图处理的好坏,最能直观的反映和体现专利代理师的工作量和劳动付出。


说明书附图的一般要求

《专利审查指南》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的一般要求做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包括两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方面,审查指南对说明书附图的形式提出了硬性要求,例如附图一般不得使用工程蓝图、照片;附图应当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着色和涂改,附图的周围不得有与图无关的框线。

另一方面,审查指南对说明书附图的内容提出了严格的规定,例如一件专利申请有多幅附图时,在用于表示同一实施方式的各附图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同一技术特征或者同一对象)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说明书中与附图中使用的相同的附图标记应当表示同一组成部分,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也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得含有其他的注释;词语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可以在其后的括号里注明原文。

此外,考虑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审查指南还对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做出了特殊规定,即说明书附图中应当有表示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附图,不得仅有表示现有技术的附图,也不得仅有表示产品效果、性能的附图,例如温度变化曲线图等。

笔者在进行专利申请前检索时,经常能看到一些过于简陋的说明书附图。例如,某自行车专利的说明书附图,其仅仅采用简单的线条展示了自行车坐垫、后轮和车锁之间的连接关系,未能清楚地展示发明创造所包含的核心发明点,同样也无法使阅读者能够直观地、形象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大部分阅读者看到这样的附图,往往是摸不着头脑的,需要结合专利文件的文字内容部分,才可能猜测出附图所要展示的内容。这显然有违专利文件说明书附图设置的初衷,完全是本末倒置。



说明书附图的进阶要求

如前所述,说明书附图处理的好坏,能够直接地体现专利代理师的专业性。那么,如何处理说明书附图,才能使其成为真正合格的说明书附图?成为真正富有美感的说明书附图?笔者认为,就机械领域的专利申请文件而言,对于说明书附图的处理,应当满足以下的进阶要求。


首先,当申请文件的说明书附图数量为两幅以上时,附图之间的技术逻辑应当是清晰的,附图的设置、布局和划分应当合理。说明书附图中多个附图间的布局应当要充分考虑到阅读者对说明书中具体实施方式阅读的便捷性。

一般而言,对于包含有多个机构的装置类申请文件而言,可以在附图1中展示整个装置,使阅读者对该装置形成整体地认知,之后再展示各机构的具体结构;对于包含有多个实施例的申请文件而言,可以先集中展示实施例1中各机构的具体结构,之后再依次展示其他实施例中各机构的具体结构。

此时,阅读者对照着说明书附图,就能够顺畅地完成对具体实施方式的阅读,而不需频繁切换具体实施方式和说明书附图,寻求具体实施方式与说明书附图的对应性和联系。




对于含有多幅附图的专利文件,可以调整附图在文件中的位置,使得说明附图整体上分布均匀,排版合理。例如,在完成专利文件的撰写后,可以在Word软件中将专利文件整体缩小,并观察说明书附图中每一页上的附图是否处于相对合理的位置。若发现附图产生堆叠,或者附图只占据申请文件页面的部分篇幅,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其次,附图一般由图形和标号组成,同时标号通过引线指引至图形的特定部分。就单个附图本身而言,附图内图形的线条粗细得当,不能过细而使阅读者不易识别,也不能过粗而影响附图整体的美观。

附图内的标号之间应当布局合理,错落有致,特别是标号较多的情况下,应当使得标号均匀地分布在附图的整个篇幅内,而不是挤在附图的某一角落。

标号字体应当一致且美观、大小相近且合适。根据说明书附图的一般要求,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用图1、图2等表示,并应当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因此,作为最为稳妥的方式,可以调整附图的大小,使得附图内的文字大小与“图1”、“图2”等字样一致。




不同引线之间和谐有序,形式多变。例如,当附图内图形的主要线条为直线时,可以采用曲线形式的引线,从而将引线与图形的线条相区分,并通过调整引线的弯曲程度、弯曲方向等,避免多条引线之间相互干扰;同样,当附图内图形的主要线条为曲线时,可以采用直线形式的引线。专利代理师对于引线的使用应当是变通地,不要拘泥于形式,要尝试改变。专利文件的说明书附图不是工程制图,不需要一板一眼地按照制图规范处理。

标号与引线之间布局应当合理,引线的末端可以引至标号的中部。例如,对于附图标记“1”,标线的末端应当引至“1”的左侧或右侧,而不是引至“1”的上下两侧,防止阅读者误将标号“1”作为引线的一部分。


最后,就附图的内容而言,应当巧用辅助标号和辅助引线,从而辅助于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撰写。辅助引线可以是箭头、括号、虚线,辅助标号和辅助引线可以用于展示机构的运动方向、装置与机构的层次划分和某些部件特定的结构(角度、盲孔等)。



此外,还要善用局部放大图,以展示某些细微当重要的机构。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同一幅图里多层次地放大。例如,可以对装置的某一机构进行放大以展示该机构相对于装置的位置、配合关系,并对该机构中的某一特定部件进行再次放大以强调该特定部件的特殊作用。


示例

笔者在诸多自行车专利文件中寻找了一副相对较好的附图,该附图已经较为清晰地展示了自行车各部件的结构和相互之间的连接关系。然而,可观察到的是,该附图的标号与引线较为密集,尤其是在后轮链轮附近,至少有9个标号同时指向了同一部件,使得附图本身不够清晰,需要阅读者将专利文字部分与附图相结合,才能准确地在标号和图形之间建立联系。



首先,为了使阅读者能够直观地、形象地理解该发明创造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笔者重新设置该附图的标记,并进行了整理和划分。



之后,按照标号的分类对标号和引线进行标注,并对方向、角度、部件关系等进行辅助标注。最后,将处理好的附图粘贴在专利文件中,注意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以及附图间的逻辑关系、对应关系和位置关系。




诚然,在足够清晰的前提下,原附图已经能够使阅读者直观地、形象地理解该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直接将原附图放进专利申请文件中也无可厚非。但是,笔者对于该附图的处理并非画蛇添足。一方面,对于专利代理师而言,对该附图的处理,能够帮助专利代理师更加流畅地撰写专利文件,使得专利代理师的撰写思路更加清晰;另一方面,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审查员和其他阅读者而言,也能够增强其对专利文件的信任感。


结语

说明书附图不仅仅能够使阅读者直观地、形象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同样也能使阅读者直接地、整体地知晓专利代理师在撰写专利文件所付出的努力。

专利文件是技术文献,其本质的作用在于使技术人员通过阅读后可以实施专利的技术方案,了解专利技术内容,从而促进科学技术的更快发展;同时,专利文件也应当是“艺术品”,它凝聚着发明人的技术智慧,即使若干年后专利文件记载的技术方案没有了实施的价值,公开的专利文件也会继续在科技的历史长河中漂流不停,后人将感叹其中的智慧之美、逻辑之美和技术之美。作为专利代理师,可以通过文件撰写和附图处理,使专利文件具有形式之美呈现的逻辑之美和技术之美,专利代理师为此所做的工作不是微不足道的,而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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